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RoHS 2.0 (2011/65/EU) 附录II进行修订,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 附录II中。新增的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1% (1000ppm)。至此RoHS 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增加到10种。
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准备,(EU) 2015/863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19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属于电子电气产品范畴的玩具类产品,DEHP、BBP、DBP的含量仍然遵循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限制要求。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作为增塑剂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广泛,可能存在于电线电缆、塑料、油漆油墨等各种材料中。CCIC建议广大企业及时调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情况,确保产品符合RoHS 2.0新要求,降低贸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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