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服装质检报告办理,婴幼儿服装检测机构,为您提供婴幼儿服装质检报告服务,下面为您详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过渡期为两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那么婴儿纺织品办理质检报告检测国标是什么呢?
新标准GB31701-2015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布艺毛绒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品。
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品。
一、婴幼儿服装质检报告办理国标GB31701-2015规定的质量要求:
1、总则: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同时符合GB18401和GB31701的要求。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本标准编号及“婴幼儿用品”(例如:GB31701婴幼儿用品)。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本标准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类别(例如:GB31701A类、GB31701B类或GB31701C类)。
2、织物:
耐湿摩擦色牢度要求
重金属(总铅、总镉)要求
邻苯二甲酸酯要求
燃烧性能要求
·填充物:
纤维填充物应符合GB18401相关安全技术类别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除应GB18401相关安全技术类别要求,还应符合GB/T17685中微生物技术指标的要求。
3、附件:
婴幼儿产品各类附件抗拉强力要求
锐利和锐利边缘要求
绳带要求
4、其它
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婴幼儿服装上耐久性标签缝制部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