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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标多环芳香烃
德国PAHs事件发生在2005年5月。7月初,德国的一个检测公司在对该国的某连锁超商所卖电动工具进行检测时发现,其中含有高致癌物质PAHs。PAHs - 多环芳烃通常存在於石化产品、橡胶、塑胶、润滑油、防锈油、不*燃烧的有机化合物中等。随后,包括德国"AXXI"、"BXXXH"等在内的电动工具均被强制要求测试PAHs。当时一大批出口德国的电动工具由於没有通过PAHs测试被滞留在德国海关,还有已上架的大量电动工具也由於相同原因被撤下了德国货架。折叠编辑本段检测范围
由此目前多环芳烃PAHs的检测范围:PAHS试机构报告●电子、电机等消费性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汽车塑料、橡胶零件●食品包装材料、玩具、容器材料等●其它材料等多环芳烃(PAHs)对人体和动植物的危害多环芳烃PAHs对人体的主要危害部位是呼吸道和皮肤。人们长期处于多环芳烃污染的环境中,可引起急性或慢性伤害。常见症状有日光性皮炎,痤疮型皮炎、毛囊炎及疣状生物等。多环芳烃落在植物叶片上.会堵塞叶片呼吸孔,使其变色,萎缩,卷曲,直至脱落,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结果。例如:受多环芳烃污染的大豆叶片发红.离植掉落,使果荚很小或不结粒。而多环芳烃对动物的致癌作用和致突变作用也早已被试验所证实。动物试验证明:多环芳烃对小白鼠有全身反应.如同时受日光作用,可加快小白鼠死亡。当多环芳烃质量浓度为0.01mg/L时,小白鼠条件反射活动有显著变化。折叠编辑本段法规要求
到目前为止,各国家地区通过书面法律或法令确定下来的有:REACH 法规附录17;德国German:GS认证、LFGB;美国US:EPA;中国:GB,GB/T,GB/ZREACH 法规附录17第50条REACH法规附录17中关于多环芳烃的要求如下:
多环芳烃 | Polycyclic-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a) Benzo[a]pyrene (BaP)(b) Benzo[e]pyrene (BeP)(c) Benzo[a]anthracene (BaA)(d) Chrysen (CHR)(e) Benzo[b]fluoranthene (BbFA)(f) Benzo[j]fluoranthene (BjFA)(g) Benzo[k]fluoranthene (BkFA)(h) Dibenzo[a,h]anthracene (DBAhA)(a) 50-32-8(b) 192-97-2(c) 56-55-3(d) 218-01-9(e) 205-99-2(f) 205-82-3(g) 207-08-9(h) 53-70-31.2010年起,填充油含有以下成分,不允许投放市场和在生产轮胎或轮胎零件时使用----超过 BaP: 1mg/kg-----以PAHs总量计,超过10mg/kg上述限制将予以承认,假如polycylic aromatics(PAC)萃取物(依石油协会标准IP346:1998方法量测)小于3%亦可。且生产者或进口商在每6个月或主要操作改变时,均会对BaP及所列PAHs的限制值之符合性,及相关PAC抽提物的测量值进行控制2.再者,2010 年1 月1 日以后,用于的再生轮胎和轮胎面(tyres and treads for reteading)所含填充油如超过第1 项限值者,将不得投放市场。上述限值将予以承认,假如硫化橡胶化合物不超过35%贝质子(Bay protons)亦可( ISO 21461 量测与计算)。3. 如再生胎面所含填充油未超过第1项限值时,则第2项的限值不适用于再生胎。4. 这里的轮胎意思是交通工具用的轮胎,包括:---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7年9月5日建立的2007/46/EC所认可的机动车辆及他们的拖车;----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年5月26日建立的2003/37/EC中认可的用于农业和林业的拖拉机及他们的拖车,可交换的拖车系统及组成部件,以及可分离的技术单元----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2年3月18日建立的2002/24/EC中认可的两轮和三轮车辆,废除欧盟理事会92/61/EEC。
展开2013年12月6日,欧盟通过了有关修订REACH法规附录17第50条的终提案,并已发布在欧盟公报上。该修订将于2015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REACH法规附录17第50条主要是限制轮胎的填充油中的多环芳香烃(PAHs),此次提案将多环芳香烃(PAHs)的限制扩展到了能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产品。具体信息如下德国市场要求根据德国技术设备及消费品委员会(ATAV)的决定,对于2008年4月1日之后进行GS认证的产品,必须测试美国环保署(EPA)关注的16种多环芳香烃(PAH)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而对于2008年4月1日前已获得认证的产品,则必须在1年内进行针对PAH的风险分析,如不能符合PAH相关规定的产品将被撤销认证。德国经ALDI Süd 和ALDI Nord讨论,初步定出PAHs的限值如下:A: 一般消费品接触30S以上(如把手、方向盘等):苯并(a)芘<1mg/kg, 16种PAHs总和<10mg/kg接触30S以下的塑料,偶尔性接触的部件:苯并(a)芘<20mg/kg, 16种PAHs总和<200mg/kgB:食物、接触食物、可能会放入口中的产品以及儿童用品苯并(a)芘<0.1mg/kg, 16种PAHs总和<1mg/kgC:其它产品苯并(a)芘<1mg/kg, 16种PAHs总和<10mg/kgD:GS认证强制检测PAHs--多环芳径标准来源说明: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经验交流办公室(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 ZEK)AtAV委员会2007年11月20日通过诀议(参见ZLS网站上公告第 ZEK 01-08号文件),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测试。该规定已于2008年4月1生效 ,生效之日起不能通过PAHs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GS认证标志而顺利进入德国。根据新规定的要求,消费产品的材料中,PAHs的限值必须符合下表:
参数类别1类别2类别3有意被放入口的材料,或供36个月以下儿童玩耍且与皮肤接触的玩具材料不在类别1中,与皮肤接触时间预期会超过30秒的材料(长期接触皮肤)不在类别1和2中,与皮肤接触时间预期会少于30秒的材料(短期接触皮肤)Benzo[a]pyrene (mg/kg)苯并(a)芘 (毫克/千克 )Not detectable (< 0.2)不得检出(< 0.2)120Sum 18 PAH (mg/kg)18种多环芳烃总含量 (毫克/千克)Not detectable (< 0.2)不得检出(< 0.2)10200东莞速准检测提供欧标多环芳香烃检测报告
注:1):如果超出类别1,但符合类别2的限值,可依据EN 1186ff. 及 § 64 LFBG 80.30-1测试其PAH成分迁移,然后根据食品法的有关条款对迁移测试结果进行评估以确定材料的适用性;2):依照EK2法规。美国环保署列管的16种PAHs Sum 16 PAHs 10mg/kg 200mg/kg苯并(a)芘Benzo(a)pyrene 1mg/kg 20mg/kg预防和防治措施预防PAHs措施燃料必须燃烧充分,可减少多环芳烃的生成量。室内加强通风换气,降低室内的多环芳烃含量。生产性无机粉法主要引起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和粉尘沉着症等疾病。有机粉尘可以引起支气管哮喘、棉尘症、职业性过敏性肺炎、非特异性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有些粉尘例如金属尘(镍、铬、砷、)和石棉等可以引起肺部肿瘤。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初为毛细血管扩张和在量分泌黏液等机能亢进等表现,这是保护性反应,随后形成肥大性改变,终可由于营养不足形成萎缩性改变。经常接触粉尘还可以引起皮肤、耳和眼等器官疾病。铅、砷、锰的有毒尘可以经支气管和肺泡壁吸收,引起中毒表现。折叠编辑本段防治措施
多环芳烃PAHs预防和防治措施自英国医生波特1775 年报道扫烟囱的男孩子患癌以来,目前已有大量的流行病学资料证实,接触沥青、煤焦油等富含多环芳烃的工人,易发生职业性皮肤癌;肺癌发生与多环芳烃关系的流行病学资料很多,说明肺癌发生与多环芳烃关系的流行病学资料很多,说明肺癌死亡率相应增加5%。云南宣威肺癌高发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燃烧烟煤所致的市内空气多环烃污染。胃癌发生与多环芳烃的关系的调查报告指出,冰居民的胃癌高发与食品中除含有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外,还有相当的亚硝酸胺类致癌物。1、燃料必须燃烧充分,可减少多环芳烃的生成量。室内加强通风换气,降低室内的多环芳烃量。生产性无机粉法主要引起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和粉尘沉着症等疾病。有机粉尘可以引起支气管哮喘、棉尘症、职业性过悔性肺炎、非特异性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有些粉尘例如金属尘(镍、铬、砷、)和石棉等可以引起肺部肿瘤。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初为毛细血管扩张和在量分泌黏液等机能亢进等表现,这是保护性反应,随后形成肥大性改变,可由于营养不足形成萎缩性改变。经常接触粉尘还可以引起皮肤、耳和眼等器官疾病。铅、砷、锰的有毒尘可以经支气管和肺泡壁吸收,引起中毒表现。2、组织措施对于生产性烩尘从组织制度上保证防尘工作的经常化;采取技术革新措施进行清洁生产;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定粉尘的卫生标准。3、改善能源结构发展水利发电代替为力发电,研究新能源;采用并发展消烟除尘技术;采用地区集体供暖措施,减少空气中颗粒物的污染.多环芳烃的主要成分是什么多环芳烃主要的十八种化合物为: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苝、1-甲基奈、2-甲基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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