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检测标准出台的时代背景以及目的
在REACH 法规颁布之前,欧盟的化学品管理体系是由不同时期的指令和法规拼凑起来的。之前欧盟以1981 年为节点将化学品分成了两类:“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所有在1971 年1 月1 日至1981年9 月18 日之间己上市的化学物质称为“现有化学品”(列入欧盟商用化学物质库),共有100,204 种;在1981 年之后进入市场的化学品称为“新化学品”(超过3,800 种)。欧盟规定“新化学品”进入市场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但是,对“现有化学品”却无此要求,这种差别造成的结果是:人们对“现有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信息的了解非常缺乏。欧盟对在市场上被大量使用的141 种高产量 “现有化学品”进行调查后发现,其中仅3%的化学品进行了测试,测试信息和安全信息的缺乏增加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的风险。
REACH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该指令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该机构将评估每一个档案,如果发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影响,他们就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根据对几个因素的评估结果,化学品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使用。